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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市数据局开展第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征集工作

天津市数据局动态追踪2024-05-29 11:4543
为深化落实《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〈“数据要素×”三年行动计划(2024—2026年)〉的通知》有关要求,促进我市重点行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和产业对接合作,天津市组织开展第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征集工作。
为深化落实《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印发〈“数据要素×”三年行动计划(2024—2026年)〉的通知》(国数政策〔202311号)有关要求,促进我市重点行业领域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和产业对接合作,天津市数据局正在全市范围内,组织开展第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征集工作。具体情况如下:
一、征集要求
(一)申报重点。聚焦《行动计划》明确的12个行业领域(工业制造、现代农业、商贸流通、交通运输、金融服务、科技创新、文化旅游、医疗健康、应急管理、气象服务、城市治理、绿色低碳)和其他重点行业领域,推动科研机构、龙头企业等开展行业共性数据资源库建设,打造高质量人工智能大模型训练数据集。
(二)数据集要求。数据集建设完成并具备定期更新机制,具有实际的业务应用场景,具备一定先进性、创新性、规模性和示范性,适合向社会推广,能够支持开展人工智能大模型开发和训练。
(三)申报单位。按照《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各参与征集单位应为注册登记、税务征管关系均在本市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,不能为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信用主体。涉及政府或多家企业的,可结合实际情况联合申报。
二、征集程序
申报单位认真对照要求,填写《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基本信息表》,于65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申报材料(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文档),报送至各区数据主管部门,由各区数据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推荐至市数据局,市数据局将组织专家筛选,形成天津市第一批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名录,进行公开发布,并组织开展产业合作对接。
附件:行业高质量数据集基本信息表

 

本文作者【天津市数据局】,来源: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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